集中供電電源是根據消防設施、應急照明、事故照明等一級負荷供電設備需要而組成的電源設備。產品由互投裝置、自動充電機、逆變器及蓄電池組等組成。在交流電網正常時逆變器不工作,經過互投裝置給重要負載供電。當交流電網斷電后,互投裝置將會立即投切至逆變電源供電。當電網電壓恢復時,互投裝置將會投切至交流電網供電。主要用于建筑物發生火情或其他緊急情況下為應急照明等各種燈具(含單進單出型金屬鹵素燈、鈉燈)提供集中供電的應急電源裝置。
集中供電電源的使用注意事項:
1)在安裝完畢通電試運行之前,請務必再次檢查和校對各接線端子上的連線,確保輸入和輸出,交流和直流,單相和多相、正極和負極電壓值和電流值等正確無疑,方可通電運行。對于有110V/220V切換開關的電源,還必須確保開關在220V位置上,以免通電后損壞電源!
2)對于大功率電源,一般均有多個“+”輸出端子和“-”(或者COM)輸出端子,同一極性下的端子功能相同。兩頭接線分別接“+”和“-”(或者COM)中的一個即可,不可接同一極性中的兩個端子。
3)在使用時,要考慮電源不宜長時間連續處于滿載工作狀態。如需連續長時間工作條件下,建議按80%的工作效率運行開關電源。留有余地使用,確保電源可長久工作,否則將有可能造成人為的早期失效。
4)所有接線要緊密牢固、不應松動、以免發熱、損壞開關電源。